close

 

台北徵信社 台北優良徵信社

 

病告妻兒未撫養 外遇家暴夫被休

 

2014/05/11

〔自由時報 記者林良哲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溫姓男子長年不顧家庭,田姓妻子帶著3個小孩自力更生,蝸居在市場內2坪大的空間生活,並將兒子扶養長大,近年來溫男因病而行動不便,提起訴訟並要求妻兒支付他每月1萬7千多元做為撫養費,田女也反訴要求離婚。台中地院審理時,法官認為溫男未履行丈夫及父親之義務,又對妻子家暴,不但判處他敗訴,且判處田女與溫男離婚。

判決書指出,溫男80年間和田女結婚,但常有外遇,並對妻子家暴,田女受不了16年前帶著3個小孩回到娘家,並在父親的協助下於傳統市場擺攤維生,母子4人就蝸居在市場內2坪大的空間,靠著自己的努力,獨自扶養兒子長大成人。

經過10多年的努力,田女的大兒子已經成年,但溫男卻因病而行動不便,回家要求田女和兒子要照顧他。田女提供一棟房屋給他居住,但溫男卻將房屋出租以賺取租金,事後又委請律師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田女及長子必須每月支付1萬7千多元,以做為撫養費。

台北徵信社

田女不滿也委託律師進行訴訟,並提起反訴請求法官判處2人離婚。台中地院審理時,田女提出以往遭到丈夫家暴時的驗傷單及報案紀錄,但溫男卻辯稱這只是夫妻偶爾吵架、打架,事後2人又和好如初,並未影響婚姻。此外,溫男還在法庭上控訴妻子不仁不義,認為她以此為藉口,在生病後就將他「拋棄」且訴請離婚,實在令人心寒。

法官審理時,傳喚2人的兒子出庭作證,證實父親經常毆打母親,甚至在母子離家獨自生活後,父親還到菜市場找母親要錢,甚至在大庭廣眾下拉扯母親的頭髮來痛毆,父親也從未拿錢給他們,只會跟母親要錢去花用。

法官因此依民法第1118條之1條規定,判處田女及其長子免除扶養義務,溫男對田女暴力相向,已造成其婚姻破裂,也判處田女與溫男離婚,全案仍得上訴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uyjbh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